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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招商公证处“作媒”

2000-02-25 来源:光明日报 温源 我有话说

近几年各种各样的招商活动开展得热火朝天,让人真假难辨。针对这种情况,陕西方舟制药公司在其新药的全国招商活动中,请来陕西省公证处,会同各地经销商签订了“三方协定”,对企业招商行为进行了“规范化”处理。公证处一改过去对公证执行过程袖手旁观的形象,直接干预合同的执行。具体是经销商依据代理合同将购货款打入公证处专用提存帐户;购货款到帐后,由公证处监督方舟公司定时发货,一旦方舟公司未予履行,公证处将依据合同向经销商退回购货款;经销商退货后,公证处将依据合同规定负责向经销商退款。

业内人士认为,公证处参与招商,其实质是把招商行为纳入法律的监督之下,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招商新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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